2011-05-24 00:00:00 作者:朱宏忠 杨宝权 殷朝刚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17日,记者在市经信委获悉,为推进“重点企业上台阶”,今年完成年度上台阶目标以及承诺的企业,政府将给予企业相应奖励,即对企业当年新增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分别给予60%、65%、70%、75%、80%、85%的奖励。
据了解,“重点企业上台阶工程”将从2010年度开票销售超亿元的重点工业企业中择优选择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10家企业作为示范企业,政府和企业签订双向承诺协议。
对完成年度上台阶目标的承诺企业,政府除给予相应的税收奖励外,企业当年新上技改项目将享受重大工业项目“零收费”政策,并对投资的生产设备按照原定政策最高标准的1.2倍予以奖励,同时,企业参加产品展览等市场开拓活动,市财政给予50%的展位费用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为10万元。
另外,入选示范企业,市政府将颁发“重点企业上台阶工程示范企业”铜牌,予以重点保护。同时企业将享受市领导挂钩服务、扶持政策争取以及电力、资金、土地、人才等生产要素的集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