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9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2014年9月29日高邮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保证人大代表更好地执行职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设立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城南经济新区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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