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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奏响民主法治强音

2012-03-31 00:00:00    作者:林玉顷 杨星    来源:今日高邮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综述

200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简称监督法)正式施行,人大监督工作从此进入了一个崭新时代。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把监督重点伸向民主法治建设领域,积极探索新的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促进市政府、市“两院”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开展工作评议  促进依法行政

监督法实施后,如何对市“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工作开展有效监督?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找到了一条新路,那就是开展工作评议。2008年5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对工作评议的指导思想、遵循的原则、工作评议的对象和内容、评议议题的确定、实施主体、方法与步骤、组织领导、评议结果的反馈等都作了详细规定。2008年7月1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听取市政府全市项目建设和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汇报时,首次对市发改委进行了工作评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同年11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听取市政府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汇报时,又对市经贸局、环保局进行了工作评议。2009年10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高邮质监局进行了工作评议,首开对垂直管理部门开展评议的先河。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节能减排、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以及市13个部门(包括3个垂直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这种在听取市“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同时,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开展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做法,对部门工作推动的力度很大。实践证明,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可以督促被评部门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我市人大率先在扬州市开展工作评议的做法,得到了省人大、扬州市人大的充分肯定,扬州市人大专题前来调研。

审议专项工作  促进公正司法

 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形式,对司法部门开展经常性监督。2007年4月1日,新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实施后,诉讼收费标准大幅调低,民事诉讼案件大幅上升,特别是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后,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收案范围进一步扩大,民事案件持续不断攀升,市法院民事审判任务日益繁重,案件多人手少的矛盾十分突出。针对这些新情况,2008年3月2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专题听取市法院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情况汇报,建议市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发挥民事审判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逐步解决市法院案件多人手少、经费不足等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市法院刑事审判、案件执行,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市公安局打防控一体化建设,市司法局“五五”普法实施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10多次,组织200多名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庭审、观摩检察院公诉活动,安排市法院、检察院“两长”在“人大代表之家”接待代表,直接听取选民对司法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取得了较好社会反响。2011年9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六五”普法规划情况汇报,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推进法治高邮建设进程。

改进执法检查  促进法律法规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标准化事关我市质量兴市战略、品牌战略的实施。2008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标准化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市政府进一步重视标准化体系建设,出台扶持激励政策,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强化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管,不断提升我市经济的核心竞争力。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劳动合同法、标准化法、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防法、律师法、食品安全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积极配合省、扬州市人大组织开展的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三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各类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为了使执法检查更富有成效,每次执法检查前,常委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印发相关资料,帮助检查组成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出具体事项,以表格的形式,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提高了执法检查实效。如2009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在检查消防法实施情况时,执法检查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了7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交市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门整改。市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门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启动专题询问  促进民生热点问题解决

 

开展专题询问,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在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方面的一项有益尝试。2011年8月17日,在高邮工商局会议室,市人大常委会就“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主题,对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开展专题询问,邀请60名扬州市、高邮市、乡镇三级人大代表以及市民观察团成员旁听。6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就如何加大执法办案公开力度,提高审判效率,破解执行难,加强法律监督,预防职务犯罪,辅警使用,发挥村(社区)警务室作用,保护律师辩护权、会见权和阅卷权等12个问题向市“两院”、公安局负责人现场提出询问。在两个多小时询问活动期间,委员们“问”得认真、到位,应询者“答”得坦诚、靠实,产生了良好的互动效应。以专题询问的方式对市“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进行监督,督促其更好地改进工作,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这在我市人大历史上尚属首次。同年10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就“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再次对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专题询问,推进了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城区农贸市场分布不均、设施简陋、管理混乱等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启动专题询问,唤醒了沉睡多年的人大代表询问权,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与“一府两院”及部门搭建了面对面沟通的桥梁,既促进了相关问题迅速有效解决,也帮助“一府两院”及部门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不断改进工作,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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