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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社会新闻
传销骗人法不容 出租房屋须守则

2010-04-14 00:00:00    作者:邮经侦 王彪 羊柳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珠湖派出所在孙厂北路某宿舍楼104室,查封一传销窝点。

珠湖派出所民警在走访工作中,获知孙厂一户出租房,住了多名外地年轻男女,起居异常,遂进行缜密侦查。发现他们是来自河南、湖北、重庆等地,以销售新田公司保健品为幌子,实施非法传销。为首的3名头目郝某(女,河南新乡人。),姜某(男,河南濮阳人。)肖某(男,河南新化人。)已被刑事拘留。

另据了解,出租房屋的主人因违反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也将受到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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