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3 00:00:00 作者:王荣宏 韩粉琴 来源:今日高邮
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当前全市企业发展遇到了不少困难。市工商局最近就服务企业、改进执法立下了一系列新规。
市工商局根据省工商20条和扬州工商26条新政,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登记注册大开绿灯。其中,放宽企业名称字号登记条件,放宽行业准入限制,对集贸市场、汽车销售、清算事务所等不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设立法定条件的,均允许登记。放宽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审查要求。简化年检手续,扩大非货币出资比例限制。支持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等。确定从现在起至明年上半年,对我市各类经济实体一般性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其中,对擅自改变注册登记事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除外)的,先责令改正,暂不予以行政处罚;对残疾人员、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农民自谋生路无照从事小型零售服务网点的,先责令改正,暂不予以行政处罚;对前项列举以外的其他自然人从事非前置许可无照经营行为的,依法从轻处罚。
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强调,工商部门对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不罚款,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食品、农资)、垄断与限制竞争、商业贿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业欺诈、虚假广告(宣传)、传销等主观恶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仍将作为重点查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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