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3 00:00:00 作者:郭玉梅 来源:今日高 邮
1月7日,中共高邮市委 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的意见》(邮发[2009]1号)出台,这已是市委、市政府连续三年出台改善和保障民生的1号文件。《意见》对我市今年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的总体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更好地统一起来,着力推进民生工作的制度建设,着力增强改善民生的普惠性,着力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意见》指出,要通过务实办好教育文体事业,全力做好城乡就业和劳动者关系协调工作,切实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六个方面的民生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规范协调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建立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体系,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建立健全网络完善、功能齐全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逐步缓解群众看病就医矛盾;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保障水平与居民收入水平和物价水平相适应;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改善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全方位、多领域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活水平有新的提高。
《意见》要求,各级党政组织、市各有关部门、群团组织要齐心协力为老百姓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真正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办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成果惠及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进一步完善党员“走门串户、联系群众”制度,察民情、听民意、解民难,切实做好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各园区、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对照上述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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