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4 00:00:00 作者:吴春红 徐炜 王道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高邮工商局获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公布2012年最新一期中国驰名商标名录,我市卫星卷烟材料有限公司的“邮王”商标榜上有名,成为我市继“沙龙”服装、“华富”蓄电池之后第三个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据高邮工商局负责人介绍,此次“邮王”被授予中国驰名商标,是对“邮王”商标综合实力、市场表现力,还有公共媒体与消费者公信力等各方面最公正权威的认可,标志着“邮王”商标已具有广泛的市场占有度、美誉度和较大的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彰显了“邮王”在卷烟材料制造行业中的地位,这将对卫星卷烟材料有限公司今后不断做大做强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中国驰名商标6件(含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3件),江苏省著名商标25件、扬州市知名商标49件、普通注册商标近25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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