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0 00:00:00 作者:刘金友 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粮食部门获悉,今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格。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每斤分别提高到1.35元、1.38元和1.55元,分别比2013年提高0.3元、0.3元和0.5元。
据市粮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再次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目的是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粮食市场走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