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开始了
2006-03-17 00:00:00 作者:资料 来源:今日高邮
一、什么是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制度?
答:所谓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制度,就是根据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对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离退休(职)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每年进行一次认证的制度。它包括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的认证和对死亡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定期生活补助费资格的认证。
二、为什么要进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的认证?
答:一是为了维护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二是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杜绝虚报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三是全面掌握退休人员动态信息,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每年什么时候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答: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和遗属补助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一般从每年3月中旬开始,到5月底结束。
四、如何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手续?
答:1、居住本市城区及各乡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在接到认证通知后,应自觉到居住地所属乡镇或社区领取资格认证表格,填写好有关内容,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休证和填写好的表格,交居住地退休管理协管员汇总后报市退管中心。对重点对象和老弱病残等特殊退休人员,由所在地协管员上门办理认证手续。
2、居住异地的退休人员,在接到认证通知和《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一式两份)后,填写好有关内容,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休证和填好的表格,到退休人员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证表格寄回我市退管中心。
五、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结果有何作用?
答:1、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认证对象,将继续按时足额发放其离退休养老金,并按时予以办理离退休人员调资手续。
2、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及时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的对象,在认证最后期限到达后,将暂停发放其离退休养老金。
3、企业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供养人员如转移居住地点,变更联系方式或发生死亡等情况,应主动与所在社区或乡镇退管协管员联系,办理变更手续。
4、对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省政府139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