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了当地农民“摇钱树”
2006-08-07 00:00:00 作者:管玮玮 吴慧梅 来源:今日高邮
花王村九组村民唐金龙在入股前,夫妻二人终年守着三亩地进行耕种,每年全家不过两、三千元的收入。但自将三亩地入股后,妻子进了附近一家服装厂,自己也在市区一家企业打工。如今,夫妻二人年收入都上万元。
花王村股份合作社成立于2004年7月,原是该村九组自发成立的,也是扬州地区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刚开始,入社股东只有57户。花王村股份合作社将农民的土地和资金集中起来,两年来,共兴建标准化厂房11幢,计2.1万平方米,先后租赁给君东服饰公司、奥池服饰公司等企业。靠着土地租赁收入和厂房出租收入,股民们每年每股可获保底分红1000元及浮动红利100元以上。当地村民说得好:“土地入了股,一年不动手,每股千元可到手。”丰厚的回报吸引了更多村民的眼光,他们纷纷要求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于是在7月28日花王村股份合作社第二届股东大会上,确定将入股农民的范围从九组扩展到全村。通过此次增量扩股,合作社新增加土地股1000多股,资金股47股,新增的土地和资金将更加有利于合作社未来的建设和发展。目前,由村自主建设的4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已建设完毕,并已租赁给凯龙服饰有限公司进行生产;占地122亩的民营科技园也在进一步建设中。
村党支部副书记钱学业向记者分析:此次增量扩股,使得更多土地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可实现全村共同奔小康。他算了一笔账,土地如果用于农业生产的话,农民每亩地最多能获得600元的年收入,而将土地入股后,即可得到1100元以上的年收入。此外,农民也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可以搞二、三产业。合作社共有劳动力150人,全部从事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累计年收入225万元,年人均收入达8938元。
市农工办有关负责人认为,花王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利于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进程,有利于保障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促进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