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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学子的绿色通道

2008-09-01 00:00:00    作者:管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再过几天,我市数千名学生将陆续跨进大学校门。记者近日从市教育部门获悉,自江苏省政府规定,从今年秋季起,将信用联社独家代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和办理工作更改为贫困学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这些天,前往市教育局咨询、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长络绎不绝。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我市城乡已有300余名贫困大学生申请和办理了此项业务。不过,与去年的贷款规定相比,2008年新出台的《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有以下几点变化。

变化一:申请办理的程序更简便、快捷

由于目前贫困学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办理的地点是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因此,与旧政策相比,其具体的申请步骤更清晰,总共可分三步:

第一步:在领取申请表前,学生本人必须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卡折合一),开户免费,领取卡及存折并预存5元至该账户,该笔款项用于支付助学贷款汇划至学校账户时的手续费,不得支取,如因手续费不足造成贷款无法及时汇付,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收据可在贷款汇付后向当地邮储银行索取。

第二步:申请者从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处索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连同申请人及一位法定监护人(通常为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身份证或武警身份证为有效证件)、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新生)、学校报到须知(新生),学生证(在校生)、借款人本人邮储存折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原件待其核实后退还本人)一起交至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第三步: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收到回执,贷款申请成功后,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规定的日期,统一向学生所在高校指定的收费账户汇款。否则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变化二:贫困新生由毕业学校初审上报

江苏省籍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被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含2008年录取的新生),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者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目前,我市城乡各高中都已成立了“学生信用和生源地贷款资格评议小组”。高考前,各校已确定参加高考的贫困生,并列出获得贷款资格的初步名单,上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各地统计后上报省教育厅。目前省教育厅已经审核并确定贫困新生的名单,转给国家开发银行。贫困新生考上大学后,只要在此前认定的预审名单内,就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而老生则由高校认定,出具证明,高校5月底前把获得资格的贫困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并转到国家开发银行。贫困生凭高校证明、本人学生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贷款手续即可。

相关链接:贫困生还可通过这些绿色通道入学,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如果在生源地因故没有办理贷款的贫困学生在入学后,还可向所在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另外,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入学第二年,优秀学生还可获得奖学金。额度最大的国家奖学金奖励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除此之外,江苏省政府设立政府奖助学金。而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并会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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