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0 00:00:00 作者:朱波 孙越峰 来源:今日高邮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经过一周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成功实现婚姻登记当场拍摄照片、实时网络上传。现在婚姻双方当事人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当场照相完成后,生成的照片会保存在与照相机相连的计算机中,并通过《民政婚姻登记自动上传照片系统》发送到婚姻登记系统中,登记人员不必再次选择婚姻登记照片,由婚姻登记系统自动读出照片并在页面中显示。在婚姻登记完成后,当事人的照片将与婚姻登记信息一起形成婚姻登记档案通过民政网上传到省民政厅数据库。当下次查询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时,当事人的电子照片将与婚姻登记信息一起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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