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8 00:00:00 作者:周惟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我市对公路路政管理实行综合执法,将市公路路政大队与原市乡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实现融合、合署办公。
为改变县乡公路失管失控状况,适应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的需要,2003年5月,我市成立了“市乡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市公路路政大队(公路站)和市乡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按照各自管辖范围,依法行使公路路政管理职责。
为充分发挥交通综合执法优势,切实巩固公路建设和管理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市公路形象,市交通局按照省厅和扬州市交通局农村公路管养改革方案要求,对公路实行“统一”管理、条块配合的运行模式,对路政管理实行综合执法,将市公路路政大队与原市乡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实现融合、合署办公。按照公路分级管理的原则,以“重在行动,重在结果”为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省道、县道实行分组划段包干,责任到人;对已增设辖区路政中队的7个交管所实行“一所一路”直接管理责任制,市公路路政大队统一调度,对重点路段和难度较大、矛盾较多的地区实行集体会战,有效保护路产路权,提高公路通行率、使用率。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25©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举报邮箱:jubao@gytoday.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200011 苏ICP备05016021号-1 在线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