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6 00:00:00 作者:韩粉琴 来源:今日高邮
2日下午,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协、工商企业、社区、水务等方面代表对自来水价格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目前到户水价为2.27元/吨,其中,基本水价1.03元/吨,代收各项政策规费1.24元/吨(含污水处理费1元/吨,水资源费0.15元/吨,水利工程水费0.04元/吨,城市公用附加0.05元/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江苏省“十一五”水价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和近期召开的省、扬州市价格工作会议要求,明确扬州市范围内污水处理费标准上调至1.1元/吨,我市现执行标准与之相差0.1元/吨。同时,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水资源费的通知》规定,水资源费标准调整为0.13元/吨,附加南水北调基金0.07元/吨。我市在2005年调整自来水价格时,将工商经营用水及特种用水水资源费优先调整到位,考虑居民承受能力,暂将居民自来水水资源费调整到0.15元,尚有0.05元/吨未执行到位。自来水两项规费共须上调0.15元/吨。
另根据物价部门监审,我市港邮供水公司近年由于电费上涨0.04元/千瓦,加上原材料、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企业利润大幅下降,净资产利润率偏低,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和中长期发展后劲。
物价部门提供了居民生活用水每吨净增0.28元和0.23元两种调价方案,同时提出拟对市区1000多户自来水低保户年供水补贴从60元增加到80元的方案。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们经过热烈讨论交流,普遍认同第一套方案,即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2.55元/吨(净增0.28元),工商业用水到户价3.1元/吨(净增0.23元),特种用水到户价3.65元/吨(净增0.28元)。代表们还就加大地下水使用监管力度、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管网维护、扩大区域供水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结束时,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最终再作出决定。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25©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举报邮箱:jubao@gytoday.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200011 苏ICP备05016021号-1 在线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