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7 00:00:00 作者:任仁 文/摄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93岁的离休老干部胡正元在读书时,意外发现3张“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不含房屋)定额保险单”。他立即与本报联系,希望通过媒体寻找到“保单”主人,物归原主。

这3张“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保险单,办于1992年4月20日。被保人:丁小丽;经办人:周陈。
记者与已调至淮安保险公司工作的周陈联系,他说,这种类型的保险单,只要被保险人不提取储金,保险单长期有效。这3张保险单保险储金分别是:13元、13元、26元。
记者也与胡老一样,希望丁小丽(或知情者)见到这则新闻后,与本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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