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8 00:00:00 作者:王林山 姜荣山 来源:今日高邮
13日下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高邮市看守所公开对罪犯孙某、崔某减刑一案进行宣判。两罪犯在高邮看守所服刑期间,多次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经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复核合议庭评议,同意对两犯减刑,这充分体现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改造工作方针。两犯被减刑后,深有感触地对在所服刑罪犯们说:我们犯了法,党和政府却没有忘掉我们。今后,我们一定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图为法官对减刑罪犯宣布减刑决定。王林山 姜荣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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