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8 00:00:00 作者:许乃清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90周岁至99岁高龄老人的尊老金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其他年龄段的老年人尊老金发放标准不变。从本月起,我市1948名9旬老人每月将比以前多拿120元。市财政为此每年将多支出尊老金经费2808000元。
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80周岁及以上老人21155人,其中9旬老人1948人,100岁以上老人18人。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从2009年开始,我市全面实施老年人尊老金制度,对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50元/月的尊老金,对100岁以上老人发放150元/月的尊老金。2011年10月份,我市将尊老金发放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人,并提高90周岁以上老人的尊老金标准。其中,80周岁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至99岁老人每人每月8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根据相关要求,从本月起,我市再次提高90周岁至99岁老人的尊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
据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自2009年我市实施老年人尊老金制度以来,市财政已累计发放尊老金经费21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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