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0 00:00:00 作者:明宝 新民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为切实加强春运期间交通安全源头监管,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加强春运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活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月20日,交巡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全市重点货运及物流等专业运输单位进行传达和检查督促,与各单位逐一签订安全行车管理责任状,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作出安全承诺,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所属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对驾驶人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杜绝超期未换证、超期未审验、违法记分超过12分、交通违法超过1个月未处理的不合格驾驶人继续参加春运。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努力消除各项安全隐患,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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