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30 00:00:00 作者:王昕 王道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经扬州市物价局、卫生局、人社局等部门批准,我市将从2014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届时,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3家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本次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从破除“以药养医”体制入手,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院不断改善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本次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除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外,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CT、MRI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和部分检验项目指导价格,合理调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护理、诊疗、手术治疗费和传统中医诊疗类等项目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得到合理补偿。
据了解,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在总量上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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