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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秋学期伙食费标准公布

2014-08-21 00:00:00    作者:管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总体收费标准不变  局部收费作微调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学期,我市中小学生每天伙食费标准仍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阶段的层次进行收取,最高为16元/天(全伙)。此外,部分收费标准进行了微调。

据悉,为加快推进国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统一的营养配餐标准,依照相关文件规定,今年秋学期,我市中小学生每天伙食费标准具体为:幼儿园全伙8元/天,小学全伙12元/天,初中全伙14元/天,高中全伙16元/天。与此同时,结合各校的实际情况,市教育部门对其中的部分收费标准进行了微调,主要是将幼儿园上午点(含牛奶)由原来的2.8元增加到3元(含牛奶),下午点由原来的1.4元下调至1.2元;初中中餐由原来的6.5元下调至6元,晚餐由原来的4.5元增加到5元;高中中餐由原来的7.5元下调至7元,晚餐由原来的5.5元增加到6元。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确保专款专用,此次市教育局还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学校在收取2014年秋学期学生伙食费时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在校就餐。学校收取伙食费时必须使用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学生伙食费专用收据。同时,学校不得搭车收费,不得将伙食费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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