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4 00:00:00 作者:朱波 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菱塘回族乡出台了《个人调解室工作考核激励办法》,对简单纠纷、一般性纠纷、重大纠纷调处成功的,分等级给予绩效考核。
2012年,菱塘回族乡成立了全市第一家个人调解室——“老杨调解室”,对一些疑难纠纷进行调处,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广“老杨调解室”的经验,该乡大力推进个人调解室建设,截至目前,全乡已建成15家个人调解室,6个行政村、2个社区至少有一家个人调解室。
此次出台的《个人调解室工作考核激励办法》在对简单纠纷、一般性纠纷、重大纠纷调处成功的进行奖励的同时,还对重大疑难纠纷虽未调处成功,但有效控制矛盾激化的也同样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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