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7 00:00:00 作者:张国庆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开发区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从六个方面对该区内服装企业用工进行规范和管理,以推进开发区服装行业良性发展,促进开发区服装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实行挂联制度。继续实行副局级以上干部挂钩联系服装企业制度,全力做好挂联企业跟踪、监管和服务工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共保发展的良好局面。
强化服装协会作用。推动协会积极为企业提供信息交流、市场开拓、筹资融资等服务,监督各会员单位严格执行《自律公约》,促进企业平等竞争。
严格规范招工行为。各服装企业制定的招工简章中,要明确告知应聘者应有的权利、义务。不得采取预付工资、补加上年工资名义以及其他货币形式招工;不得招收其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内的职工。同时,严格执行《劳动法》相关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劳动合同。
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凡2015年生产和经营的服装企业,必须缴存工资保证金,严格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工资发放时应由职工签字或向职工提供工资清单。
实行统一全员参保。从今年3月份起,各服装企业要依法为职工统一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依法代扣职工个人应缴社保费用,不得以现金补贴取代保险。未参保的单位将由人社部门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强化依法维权意识。区总工会将进一步维护职工权益,依法保护职工取得合法劳动报酬,对会员企业出现的突发事件、重特大问题,做到超前介入、及时处置。同时加大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力度,强化企业、职工诚信建设,提高劳资双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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