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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理赔到位

2016-01-21 00:00:00    作者:张准 周麟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多亏民政部门为我们购买了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解决了我家的燃眉之急。”20日,周山镇村民居某将一面写有“政府关怀温暖人心  救灾保险呵护百姓”的锦旗送到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的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据悉,这是市民政局建立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以来,我市遭遇不幸的受灾群众获得的首例理赔。

2015年12月17日,周山镇村民李某在家中做饭时,不慎引发火灾,致房屋烧毁,被保险人李某不幸身亡。市民政局接到报案后,迅速启动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理赔程序,会同相关保险公司赶赴现场,调查失火原因及受损情况,并慰问被保险人家属。同时,根据相关条款,迅速开通赔付绿色通道,实施快速理赔,李某的亲属居某领取了5万元的保险理赔金和1000元慰问金。
据了解,2015年11月起,市民政局建立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并设立了107万元专项资金,为全市25万余户籍家庭和81万余名高邮户籍居民购买了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自然灾害民生保险项目包括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和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内,81万余居民不需要花一分钱,也无需办理投保手续,只要遭受自然灾害导致人身伤害和家庭财产损失,即可申请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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