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5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2016年9月2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胡玲玲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晓燕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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