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3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通讯员 居镒 记者 杨晓莉)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9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全面启动,缴费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省、高邮市财政给予参保对象每人每年补贴金额由过去的470元提高至510元,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保障能力更强。
据市人社局医保部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不限户籍,更没有城乡区分,只要常住我市并有参保愿望的非就业居民都可以在我市任何一个社区(乡镇劳保所)缴费参保,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截至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已有58万余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虽然缴费低,但报销比例却不低。居民一个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对重症患者还有大病保险进行补充报销。在正常情况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象仅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住院报销比例低约15%左右。今年以来,全市有近十万人次参保患者住院治疗,共报销金额1.6亿多元,平均报销比例达到61%,部分患者报销比例在80%以上。
目前,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缴费依然采取“一档两制”的缴费标准。低档标准为240元/人·年,高档标准为300元/人·年,学生儿童标准为190元/人·年(享受个人缴费高档标准的待遇)。只要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参保对象,从2019年1月1日起便可享受报销待遇,不设“等待期”。如果错过缴费时间,就会有3个月的“等待期”,从而影响个人医保待遇的享受。同时,我市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五保户、低保户等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个人缴费由市财政按高档标准给予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