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8 18:08:45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周伟 记者 东方) 前不久,京沪高速公路高邮路段发生一起小型普通客车碰撞护栏事故,驾驶员杨某某及其丈夫、儿子在事故中受伤,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紧急介入,为3名伤者垫付抢救费用8万余元,为生命救治开辟了“绿色通道”。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省政府依法设立、并委托紫金保险担任基金管理人的一项民生公益基金,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人身伤亡产生的丧葬费用,以及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自2011年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正式运营以来,我市全力推动基金落地见效,持续为事故伤员织密生命保障网。截至当前,全市救助基金累计垫付抢救费用突破4900万元。仅2025年一年,就为161起交通事故中的家庭垫付相关费用564万元,其中单笔最高垫付额达19.2万元。
据了解,2025年1月1日,《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一次性困难救助实施细则》正式颁布实施,将救助对象拓展至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四类群体,并提高补助标准,推动救助基金从“救急”向“救难”深度延伸,构建起更有温度的民生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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