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26 00:00:00 作者:杨向东 来源:今日高邮
奔向列统企业的发展方阵
―――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评论之九
杨向东
列统企业在统计制度规定上称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销售500万元以上的,并按统计法规、制度规定向统计部门定期报送报表的工业企业。一个地区列统企业数量及其经济规模反映着这个地区工业经济的总体水平,列统企业的经济规模占全部工业的比重反映着一个地区工业经济的质量。列统企业的经济规模与发展速度也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地区生产总值的发展水平。因此,真实客观地反映出每个工业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不仅是真实客观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也是依法统计的需要。
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发展的实际,是企业诚实守信、知法守法的要求,是一个企业家素质的基本体现。统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依法向统计机构提供客观真实的统计资料是不可推卸的义务与责任,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在我们的法治社会里,不能诚信、守法的企业即使能得益于一地、一时,但绝然会失益巨大,失益长远。
毋庸讳言,一度时期,企业特别是列统企业发展环境不尽宽松,地方与部门的搭车收费多、检查评比多,导致一些企业不愿进列统、不敢进列统。生怕进了列统,不仅要定期报送统计报表,更怕的是从此成为一些部门收费与检查的重点部位,以致少数企业销售过了500万元,甚至近千万元,仍对列统企业望而却步。在申报列统企业上不仅企业不主动,有的企业甚至经过宣传教育仍不愿申报。在这样的发展环境下,企业的这种行为从情理上讲是可以理解的。
为了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引导企业真实客观地反映发展的现状,做到依法统计。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于去年10月提出了鼓励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的18条政策性意见,其中对列统企业给予了特殊的政策优惠和保护,即:凡列统企业应缴的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基金项目,按标准的80%征收;凡进入列统企业的各级各类检查活动,均需向市优办备案,对列统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市委八届十次全会上对此又专门进行了强调。这是市委、市政府瞩目长远、励精图治的举措,也是政府让利于企,鼓励企业积蓄力量,在列统企业这一更高的层次和范围内做大做强的一次重大机遇。犹疑观望、举棋不定必然是坐失良机、贻误发展、遗憾留连。每一个明理、晓义、诚信、守法和有见地的企业家都会敏锐地发现其中的机遇,善于运用这样的机遇,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做好相关工作,奔向列统企业的发展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