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30 00:00:00 作者:钱峰 来源:今日高邮
“精、气、神”,是人内在修养的一种体现,又必然通过工作、生活等外在表现出来。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使命,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个特殊的岗位。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锤炼好“精、气、神”,模范履职、文明执纪,用实际行动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的铮铮誓言。
“精”是人和事物的本原。没有“精”就失去了基础、失去了根本。那么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和根本是什么?笔者认为,那就是“依法依纪,安全文明”。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查实问题,惩治腐败”是成绩,“澄清是非,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观点,既严惩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又查实问题澄清是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围绕中心,贴近大局”,既依法依纪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又优化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营造团结干、优质高效的风清气正氛围。另一方面要树立规范执纪的理念。要把依法依纪、安全文明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执纪办案、执法监察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严密的防范措施,严控草率办案、违规执纪,杜绝可能由此带来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
“气”是人或者事物的活力所在。“气”应当理解为内涵的表现、内在的气质。具体到纪检监察干部,一方面要有一股正气。孟子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纪检监察干部自己首先要过得硬,有浩然正气。工作中要坚持“ABX”工作法,“A”是“爱心”,包括对事业的激情、对职守的忠诚、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关爱;“B”是“将心比心”,只有将心比心,才能设身处地地为群众服务,才能牢记纪律,无私奉献,不与民争利;“X”是“细心”,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办案人员,“细心细致”的要求必须更加严格,对每个线索、每个细节“刨根问底”,绝不能大而化之。另一方面要保持反腐败的锐气。作为党的忠诚卫士,我们必须崇尚正义不畏强权,一身正气牢记职守,敢于发扬亮剑精神,勇于动真碰硬,对腐败分子“嫉恶如仇”,不怕得罪人,不做和事老。这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重要的品质之一。
“故神者,水谷之精气也。”“神”是由精气所载,又反过来驾御精气。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党纪国法和人民群众的“守护神”,促使党的决策部署在基层切实得以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始终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中,端正农村基层党风政风和工作作风,构建和谐干群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