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8 00:00:00 作者:本报评论员 来源:今日高邮
最近,省委常委、扬州市委书记王燕文在全市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会上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吸取今年以来一些被查处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教训,真正理解权力就是一种责任,就是一种负担,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做勤廉为民的表率。
“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这一古训是对从政者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者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权力是什么?权力首先是一种责任,没有无责任的权力,也没有无权力的责任。权力与责任辩证统一,权力与责任缺一不可,二者统一于忠实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给予我们权力,就是交给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权为民所用,就要忠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利为民所谋,就要忠诚履行为人民谋利益的责任;情为民所系,就要一切从人民的切身利益出发,一刻也不能忘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责任。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越大,担子越重;职务越高,付出的辛苦、作出的奉献也就越多。有权不会造福人民,是庸官;有权滥用是昏官;有权为己谋私利是贪官。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力不是风光,是重担;权力不是安逸,是辛劳;权力不是索取,是奉献。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党和人民赋予你一定的职权,你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为官一任,担责一份,造福一方。
为人民用好权,是各级领导干部担负的历史使命。作为领导干部,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促进一方发展,致富一方百姓、确保一方平安,带好一方风气。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只有这样,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作亲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义务,权力越大责任越重。所以,领导干部应该洁身自好,淡泊名利,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随意滥用。但是实际工作中,有少数干部对权力与责任的认识存有偏差,往往只想着权力可能带来的地位、待遇、荣誉、享受,而淡忘了应负的责任;少数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上敷衍塞责,得过且过;有的领导干部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有的领导干部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满足于当四平八稳的“太平官”。究其根源,这些人用在“官场”上的心思太多,用在工作上的心思太少;对个人名利得失考虑太多,对工作、对事业考虑得太少。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
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保证权力不异化,就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就是咱老百姓”。我们各级政府是不是在努力打造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是否做到勤政、廉洁、高效,是否忠实履行人民公仆神圣的职责,老百姓看得最清、心中最明。要让权力主动接受监督,就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把对干部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与此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密切联系群众,真正做到科学发展向上攀登,深入基层向下扎根,虚心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入手,让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老百姓,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权力是把双刃剑,可以让党员领导干部在为人民服务的征程上开创伟业,也可以在为己谋私利的路途上遭到人民唾弃。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廉洁的表率,处理好权与责、权与利、权与钱的关系,严格自我约束,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和身边人,时时处处慎用权力;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永葆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