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5 00:00:00 作者:马宝元 来源:今日高邮
前不久,学习了《让权力成为一种负担》、《“一把手”要做勤廉为民表率》等文章,颇受启示。由此联想到个别领导干部因为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令人扼腕叹息。俗话说得好“头上三尺有神灵”,此话虽带点宗教色彩,却让我们要始终牢记敬畏之心。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对权力的敬畏要时时刻刻铭记于心。
首先,领导干部要用对权力,做到“权为民用”。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明白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来为人民谋福祉,要在思想上视人民大众为主人,在感情上把人民大众当亲人,在工作中把人民大众当知心人,始终以一个仆人的角色为人民大众服务,决不能把权力用来作为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只有“官”念的问题弄明白了,想透彻了,才能把嘴上讲的、纸上签的、会上定的,变成有效的行动、实际的效果和人民的利益。也只有这样,坚持权力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其次,领导干部要敬对权力,做到“依法用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的法治建设日益完善,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已不可或缺,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地学法,养成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并逐步成为工作的自觉要求,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来行使权力,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推动工作,依法处理政务和事务。
再次,领导干部要畏对权力,做到“阳光用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靠完善的制度对权力进行约束和监督,让一切都暴露在阳光下。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对于群众普遍关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事先公开、公示,构筑“阳光用权”机制,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想腐败者“不能”去腐败,这是反腐败的最高境界,也是对付腐败的治本之法。
敬畏权力是一种工作境界,也是一种人格魅力。在权力面前,领导干部要提高自身的抵抗力,自觉远离污染源,减少被腐蚀的机会,始终常怀一颗敬畏心、平常心,科学用权、阳光用权、为民用权,事业风帆定能平安扬起“万年航船”。
(作者为高邮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