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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者站在“阳光”下

2015-03-24 00:00:00    作者:子杼    来源:今日高邮

20日下午,16名纪检监察组织外部监督委员正式“走马上任”。这标志着我市纪检监察干部将站在“阳光”下,接受由离退休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法律界人士以及新闻媒体人等组成的外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笔者以为这既是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探索,也是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新途径,值得点赞。

谁来监督纪委?这是党内和社会上都很关注的问题。长期以来,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在反腐肃贪中发挥了重大作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但是信任不能替代监督,特别是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出现的“害群之马”令人无法忽视。据统计,2014年,全国各级纪检检察机关共处分违法违纪纪检监察干部1575人。中央纪委曾4次点名道姓公开通报19起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件。

由此可见,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别人的人更要带头接受监督。只有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能不辱使命并忠实地履行好监督别人的职责。反之,如果监督者不被监督,就可能出现“灯下黑”的情况。

谁来监督纪委? 我市找到了答案。市纪委聘请外部监督委员、成立外部监督委员会,借助公众力量推动有效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监督重心下移,构建了全新的“监督横向到边、监督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

外部监督委员会将独立行使监督职权,直接对市纪委全委会负责,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座谈了解、个别谈话、执纪办案回访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案件检查审理以及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干部任免等工作环节的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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