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7 00:00:00 作者:孙逊 来源:今日高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并将“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五条标准”之一。面对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更需要领导干部将“敢于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座右铭。如何让担当者敢于担当、勇于担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让敢于担当、善于担当者有锐气、有底气去大胆闯、大胆试。
要健全完善“容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者“兜住底”。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作为标尺,把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造成的后果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之失与图谋不轨的有意之为区分开来,把对担当者采取的“宽松、宽厚、宽容”的善意之举与对违法违纪者实施的“护短、包庇、纵容”的恶劣行径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错机制”,就是要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让投机者“没市场”,给违法者“亮红牌”,弘扬敢想、敢干、敢担当的正能量。
要健全完善“考评机制”,让敢于担当者“能重用”。要坚持赏罚分明、激励干事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的考评奖惩机制。始终以“实在实干实绩”为用人的风向标和指挥棒,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用人导向,让“吃苦的人吃得香、实干的人得实惠、有为的人有位子”;对那些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的干部,必须要有硬的措施、铁的制度,让那些混日子的干部无处躲藏,让那些不琢磨事、只琢磨人的干部没有市场。
要健全完善“保护机制”,让敢于担当者“无牵挂”。干部有“底气”才能敢担当,有保障才能“无牵挂”。我们不但要旗帜鲜明地褒奖担当者、鼓励担当者,更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保护担当者,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壮胆,才能让他们有“底气”“豁出去”。敢于担当的干部做事大刀阔斧、勇往直前,披荆斩棘、敢破敢立,必然会讲一些得罪人的话、做一些得罪人的事,很有可能会因此受到别人的误解和非议,甚至遭到别人的造谣诽谤、中伤诬告。对于那些诬告者、造谣者、恶意中伤者,我们一定要态度坚决地反对、毫不手软地打击。
敢于担当,不是相安无事时的闲庭信步,而是关键时刻的奋不顾身,在矛盾、困难和挑战面前不犹豫、不动摇、不退缩,真正做到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为担当者担当,就应该为冲锋陷阵者担当,为敢于亮剑者担当,为勇于改革者担当,为无私忘我者担当,这样才能把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行,才能让前行者在建设“强富美高”新高邮的道路上昂首阔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