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1 00:00:00 作者:本报特约评论员 来源:今日高邮
创建全国文明城,塑造文明人也依靠文明人。经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特别是近几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我们的城市已经逐渐形成了“高邮规矩”,这就像是逐步涵养的城市大家庭的家风一样成为高邮人民的共同信仰与执守。应该说这一点是创建工作给城市以及百姓带来的巨大的精神财富,也必将成为城市宝贵的精神遗产。因此,在创建过程中我们要注重“高邮规矩”的养成、固化和传承,让规矩不仅仅约束人,更要培育人、感化人、浸润人,使文明素养成为高邮人由内而外的自然流淌,让高邮成为一座城市家风醇厚而又精神焕发的历史古城。
涵养城市家风要立规矩。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座城市也是一个大家庭,也应该有自己的规矩,这样的规矩是在遵守法律和共同信仰约束的基础上,根据城市自身的特质所制定的规矩。立规矩就是要让人的行为规范这一相对抽象的要求有尺子可以量,有标准可以参照。比如不逆向行驶、不乱抛杂物、不出摊经营等,这些标准涉及到人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各个职能部门分别制定规范并实施管理,才能真正让规矩立起来。比如交警抓文明交通出行,这既是交警行业自身的职责所在,也是以行业之威规范市民出行的必然要求。
涵养城市家风要守规矩。有规矩,就要守规矩。有规矩不守,反而会因为“虽令不行”而令人非议,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比没有规矩更需引起注意。守规矩在人。一个人生活在一座城市,就是这座城市“守规矩”的最具体的“细胞”,也是最落细落实的体现。每一个人都践行“光盘行动”,餐桌自然没有浪费;每一个人都排队办事,公共场所自然秩序井然;每一个人都投身志愿服务,城市自然充满关爱互助的暖流。我们欣喜地看到,通过创建,一向崇文尚德的高邮人,正在养成守规矩的良好习惯,构筑了新的道德风尚高地。
涵养城市家风要严规矩。有规矩,守规矩,还要严规矩。有规矩守得不严就像是“有高压线但是没有通电”,往往只能是形同虚设。严规矩的责任主要在管理层,在执法者,在机关干部。城市的规划、建设要严规矩,如我市对城市整体风貌提出的“古雅青灰和煦暖多彩”的色调,这就是规矩;对城市公共场所秩序、城市的环境、公益广告的设置等管理要严规矩,如我市设置多块永久性广告位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对市民在公共场合的行为、单位邻里间的相处乃至于个人的文明风貌严规矩,要让每一个市民将告别陋习、做一个充满风貌的高邮人作为内心追求——这些都需要管理者以从严从实的要求将高邮规矩执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