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2 00:00:00 作者:本报特约评论员 来源:今日高邮
今年2月,市委办、政府办印发了《高邮市重大监督事项申辩评议实施办法(试行)》,3月,市委、市政府又接着下发了《关于严肃打击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诬告陷害行为的意见》。两份文件前者对事,“被监督单位认为有关监督结果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依据《高邮市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担当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处理”;后者对人,坚决打击“存在诬告陷害行为的信访举报人”。但目的是一致的,即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分忧,为干净者正名,营造风清气正、向上向善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两份文件的印行,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做事就会犯错,走新路难免磕绊,只要不存私心、不谋私利、不徇私情,就得允许“申辩”,就得容错,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大胆干,放手干。同样,认真就会得罪人,较真就会有对立面,也不免遭到别有用心者的暗算。党政组织就必须高举正义之剑,打击“诬告陷害”等邪恶现象,让正直者挺直腰杆,让有为者无后顾之忧。正确处理严管和厚爱、激励与约束的关系,才能利于干部的成长发展。
两份文件的印行,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举措。党的十八大从国家、社会、公民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其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也是个人行为的底线。容错纠错是求“真”、求“信”,鼓励放开手脚大干,又不允许犯错,必然使人步入两难,而束手无策、画地为牢。打击“诬告陷害”是求“诚”、求“实”。党员干部要求“对党忠诚”,普通公民要求“诚实守信”。“诬告陷害”满天飞,混淆是非,扰乱视听,任其下去,必然败坏政风、伤害民风、污染社会风气。容错纠错与打击“诬告陷害”并行,就是要重塑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之风。当然,打击“诬告陷害”并不反对举报腐败行为,但必须重事实,重证据。
两份文件的印行,是建设强富美高新高邮的现实需要。我市正处在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建设任务重,重大项目多,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非常艰巨复杂,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如果一名干部一方面心底无私、踏踏实实地创业,一方面又时刻提醒自己不能犯错,势必影响精力和创造力。一方面大刀阔斧、一丝不苟地干事,一方面又要时时躲避明枪暗箭,甚至不幸被枪箭所中,身心势必受到极大伤害。受到伤害还不只是一个人,是一群人。两份文件的印行,既是为创业者厘清责任,也是为干事者壮胆撑腰,让真正担当创业者无悔,让干净干事者无怨。
草绿花红绘春光,风清气正创大业。让我们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出台的两份文件精神,弘扬真善美,摒弃假丑恶,以昂扬勃发的精气神,创业干事的正能量,加快推进强富美新高邮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