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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赃车写“保证” 大胆惯犯再被抓

2009-04-27 00:00:00    作者:管新民 陶贤兆    来源:今日高邮

23日,车逻派出所民警在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过程中,抓获一名已“两进宫”的盗窃惯犯。

当日下午15时许,车逻派出所民警在车逻镇车逻村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上牌时,村民居某推着一辆崭新的电动车前来上牌,并带来一张购车“证明”,证明上写着“我保证此车没有问题,是我自己的。”落款为朱某某。居某告诉民警,该车是他花900元向暂住在车逻的外地人朱某某购得,索要发票时,朱某某信誓旦旦地保证该车没有问题,并写了保证书。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朱某某曾两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处理,今年3月份刚刚释放。民警随即将其抓获。

经审查,朱某某交待,其被释放一个月后,已经盗窃三辆电动车,分别以低价变卖。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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