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2 00:00:00 作者:于谦 晓晖 来源:今日高邮
因为道听途说又加油添醋说给别人听,不懂法的徐某因诽谤造成他人婚姻破裂。近日,市人民法院成功协调了一起不服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的案件。
宝应县人徐某,去年9月在开往县城的公交车上与他人闲聊时说起同镇林某年轻时作风不好,在外面与张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谁知张某某正在车上,并将此事告知林某。林某迅速报案,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认定徐某构成诽谤,并对徐某作出了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林某认为公安机关对徐某处罚过轻,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原处罚,对徐某采取更为严厉的拘留措施。我市法院接收审理此案后,查明因为此事林某丈夫与其离婚,徐某的诽谤行为给林某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而徐某又不接受拘留处罚。
后经法院多方协调,终于促成林某和徐某的和解,林某也主动向法庭提出了撤诉。最终,法官对被告人徐某进行了教育,使其当庭向林某道歉;徐某对林某的精神损害做出了3万元补偿,并且由市法院向当时同车的数人发出函告,将事实进行告知,将对林某的不良社会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