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30 00:00:00 作者:邮蝶 来源:今日高邮
27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蝶园派出所的全力配合下,侦破“8.10”故意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女,52岁)因故意纵火损坏财物被警方刑事拘留。
8月10日上午10时许,接到110指令“高邮市驿都花园一别墅失火”后,蝶园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消防大队先后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现场救火及现场勘察。经工作,警方认定为他人放火所为,遂针对事主社会关系进行排查,发现张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7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会同蝶园派出所在城区复兴街35号将张某某抓获。
经调查,10日上午,张某某拿到别墅钥匙,上了二楼,用明火纵火,造成家用电器等财产损失,放完火又将钥匙扔到河里。经审查,张某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