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8 00:00:00 作者:汤兰英 韩粉琴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周某购买一批电视机时遭遇尴尬,配套销售的2700元座架成为一堆“废铁”。在市消协调解下,问题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周某于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3月15日在高邮某电器大卖场共购买某品牌液晶电视机18台,总价款7万余元,购买时公司配送座架18只,每只150元,计2700元。
周某购回后安装才发现,除一台电视机使用了座架,其余17台电视机均需要悬挂。他便与商家沟通希望能调换挂架,但被告知座架是配套销售的,不好调换。周某只得又花费2700多元购置17只电视挂架进行安装。看着一堆座架成“废铁”, 周某觉得很冤,而且市场上类似的电视座架价格不到100元/只,周某更感到心里憋屈,遂多次找经销商要求回收剩余的17只座架。经高邮消协悉心调解,问题终于妥善解决。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家电安装过程中要仔细核对说明书或者装箱清单,这些清单都是厂家提供的,超出清单的部分才需要付费。另外,由于家电安装是一个开放的行业,各项费用一般都是企业自行定价,各厂家价格不统一,对于哪些需要收费,标准也不相同。消费者在购买电器时,可以对安装费用进行比较,将购买和安装的费用综合考虑后再购买。对于销售商的承诺一定要索取书面证据,以便出现纠纷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