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9 00:00:00 作者:明宝 玉荣 王道 来源:今日高邮
——我市警方破获一起重大道路交通肇事案
8月26日,省道237淮江公路车逻段与江都交界处发生一起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的单方面道路交通事故。警方在调查时,伤者一口咬定事故发生时是死者驾的车。
事实是否就如这位伤者所说?围绕“肇事者究竟是死者还是伤者”,警方通过紧张细致地取证,调阅现场监控等方式使真相大白。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了解了此案经过。
事发:超车时不当刹车 现场一死一伤
两名辽宁驾驶员,双双受雇于辽宁省灯塔市一家私人承包的运输车队。8月26日,他们分别作为正副驾驶,驾驶一辆核载31吨、实际装载近38吨钢材的重型普通半挂车从河北唐山开往常州。
当车辆由北向南行驶至淮江公路车逻段与江都交界处时,驾驶员在超车时遇突发情况,采取不当措施紧急刹车,挂车内的38吨钢材由于惯性绷断了捆扎绳索,部分钢材硬生生地撞向驾驶室,将二人重重抛出车外,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骨折。
调查:伤者自称副驾驶 与肇事无关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办案民警迅速赶至现场,一边对现场进行勘察,一边通知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伤者右腿骨折,并无生命危险。
伤者出院后,办案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初步询问,得知死者为董某,伤者系王某。可还没有等办案民警发问,王某便主动说道:“事故发生时,我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睡觉,车是董某开的。”
办案民警对记者说:“我们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时,从死者及伤者被抛出车外的位置来看,肇事者不像是死者董某。” 那么,王某所说到底是真是假?
取证:监控下现形 伤者即肇事者
经警方连续讯问,王某始终咬定车祸肇事者是董某。于是,警方围绕“肇事者是死者还是伤者”这一关键问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车祸发生时,挂车驾驶室受钢材撞击严重变形,已无从查起。而在事发现场,死者董某被抛在车的副驾驶位置方向,而王某却被抛在离车的方向盘不远的位置。根据现场情况,办案民警做出推断:驾驶人在超车遇紧急情况急刹时,钢材因惯性撞向驾驶室,副驾驶位置一定承受更多压力,导致坐在副驾驶位的董某被重重抛出后当场死亡。
随后,警方又调阅了案发现场不远的两处监控,监控图像清晰显示出事故发生前,驾驶室内握着方向盘开车的正是王某!
7日上午,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王某终于对交通肇事的事实供认不讳。他坦言,自己存有侥幸心理,以为死无对证,将一切归咎于死者,就能不受法律追究。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