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7 00:00:00 作者:明宝 九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现年40岁的徐某在深夜驾车时,烟瘾发作,于是边驾车边点起一支香烟。就在他“吞云吐雾”时,手中的香烟被风吹掉在驾驶室内,徐某怕引发火灾,竟在不停车的情况下查找烟头,就在这时,传来“轰隆”一声巨响,徐某驾驶的车将路边的大型灯杆和旁边的一幅广告牌及几棵树木撞倒,徐某见状趁着夜深人静将车开走。
次日上午8时10分许,市路灯管理所接到群众举报:城南新区中心大道42号灯杆和旁边的一幅广告牌及几棵树木被撞倒,肇事车辆逃逸。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勘察认为,事故应该发生在前日晚23时许,当即报市公安局110。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新区中队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遗留的车辆前灯罩玻璃碎片,开展现场排查、事故分析,并调查走访城南六个汽车修理厂,最终在城南新区一个小修理点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嫌疑驾驶人徐某对当晚在中心大道肇事后逃逸一事供认不讳。
据了解,被撞倒的路灯灯杆、广告牌、绿化带内树木价值6000余元,徐某不仅要为自己撞坏的公共设施买单,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