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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查获新交规实施后扬州首例“毒驾”

2013-01-09 00:00:00    作者:明宝 后芳 王道    来源:今日高邮

吸食毒品后竟驾车拦截汽车、殴打他人

我市查获新交规实施后扬州首例“毒驾”

驾驶人将面临吊销驾照等处罚

本报讯  吸食冰毒后,驾驶汽车时,无故拦截他人汽车,并殴打司机。6日,一涉嫌“毒驾”司机肇事后逃跑,4小时后被我市警方擒获。据悉,这是新交规实施后,扬州境内抓获的首个涉嫌“毒驾”的驾驶人。

6日14时许,市公安局三垛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在三垛镇邮兴公路上,有一位驾驶人无故殴打他人并砸坏了他人汽车。接警后,该所迅速组织民警赶至现场,发现肇事驾驶人已经逃逸。但民警从受害人处得知了肇事者驾驶车辆的车牌号,便通过沿途监控展开排查。当日19时许,警方在三垛镇锁定肇事车辆。当警方实施抓捕时,肇事车辆驾驶人夏某竟闯卡拒捕。民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抓获。

夏某被抓后情绪异常,精神亢奋。民警敏感地意识到夏某可能吸食了毒品,便对夏某的车辆进行仔细检查,结果从车中查获“冰壶”一只。夏某的尿液检测结果也表明,夏某涉嫌吸食毒品。

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交规”明确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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