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8 00:00:00 作者:何寿青 谢茜 张云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轿车被打砸,开具虚假事故证明,骗取保险金,两名男子最终被判刑。近日,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保险诈骗案。
2012年11月25日,赵某与人发生纠纷,所驾驶的丰田牌轿车被人打砸。在修理车辆的过程中,顾某指使赵某编造虚假事故原因,谎称车子被不知道的人破坏。此后,赵某提供活动经费2000元,由顾某托人开具虚假事故证明,骗取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12005元。归案后,赵某退出赃款人民币12000元,顾某退出赃款2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事故原因,骗取保险金,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法院依法判决顾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退还2000元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退还赃款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