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7 00:00:00 作者:吴继原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26日,八桥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藏獒发狂伤人事件,藏獒主人孙某一次性向伤者陈某赔偿1.25万元。
两个月前,八桥镇金沟村陈某到本镇孙某所属企业做工的第三天,被厂门口的藏獒袭击,受到了伤害。后陈某注射狂犬疫苗并入院治疗,先后花费5200元,误工休息两个月……其间,陈某及家人找到藏獒主人孙某要求赔偿。双方就具体赔偿金额产生分歧。经八桥司法所调解,最终,藏獒主人孙某一次性向伤者陈某赔偿5200元医疗费用和7300元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