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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鱼贼,该住手了!

2014-10-28 00:00:00    作者:殷朝刚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本报多次接到三垛、龙虬等乡镇养殖户的电话,他们反映,近段时间他们那里的鱼塘遭到偷鱼贼的偷盗,养殖户损失严重,但又无可奈何,迫切希望公安部门加大蹲守巡防力度,重拳出击,给广大养殖户创造一个安宁的养殖环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类似三垛、龙虬等镇养殖户的遭遇在其它乡镇也时有发生。养殖户徐进告诉记者,现在的偷鱼贼防不胜防,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就拿着网、叉等工具到鱼塘边偷鱼,第二天早上,他们则将偷来的鱼低价卖给镇上的一些饭店。饭店老板其实也心知肚明这些鱼是偷来的,但价格便宜,自然就成了销赃的“帮凶”。徐进说,现在养鱼饲料成本很高,一吨饲料要5000元左右,养鱼基本赚不到钱,如果再遇到偷鱼贼偷盗,肯定要亏本。现在偷鱼贼每次都要偷200斤左右的鱼,上次他就抓住四个偷鱼贼,但怕偷鱼的找“麻烦”,也没有报警就把他们放了,留下的鱼一半放回鱼塘,一半自己拿到集镇上去卖了。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现在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把偷鱼作为赚钱的一种手段,三个一群、五个一帮,白天踩点,夜里出动,让养殖户防不胜防。同时,他们还有固定的“销赃”饭店,并同饭店老板形成“默契”。养殖户们希望公安部门加大对偷鱼贼和销赃饭店的蹲守打击力度,坚决遏制这股“偷鱼风”。同时,养殖户也希望有些饭店经营者不要贪图小便宜而充当偷鱼贼的“帮凶”,共同侵害养殖户的利益。

对于偷鱼贼的偷鱼行为,律师刘正文介绍说,偷鱼的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如果累计或一次偷窃财物折合人民币2000元以上,就可以盗窃罪论处,团伙作案也是这样。另外,饭店销赃也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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