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5 00:00:00 作者:吴本林 蒋敏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国税局稽查分局与高邮警方联合办案,成功查处的“营改增”物流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由高邮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主犯卞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其他10名被告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没收赃款,6家涉票企业被认定单位犯罪、判处相应罚金,此案合计处罚金、没收赃款120.35万元。
据了解,今年初,国税局稽查分局根据税源管理分局提供的线索,经初步分析,认为某物流运输公司实际控制人卞某可能涉嫌虚开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案情重大,遂提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提前介入,联合展开立案侦查。最终查明犯罪嫌疑人卞某,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收取票面金额3.8%至6%开票费方式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虚开88份,涉案金额558万元的犯罪事实,并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追缴赃款33.35万元。
该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了利用“营改增”政策虚开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该案也是我市“营改增”以来,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最大、涉案人数最多、涉及地域最广的发票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