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5 00:00:00 作者:陆学智 文/图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一离休老干部来电,称其父有一珍藏62年的“抗日军人家属优待证”,并请帮助联系捐赠事宜。笔者立即前往采访。
在市区北门大街菜市街32号,记者见到了保存“优待证”的主人―――市国税局离休老干部、今年75岁的赵连堂老人。同时,见到了至今保存基本完好、但已略带残缺的“抗 日军人家属优待证”。这本小册子,高13公分,宽9公分,共有7页。封面上印有“抗日军人家属优待证”。封面下方印着在伍者姓名和家属姓名及“苏中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发给”字样。在优待证黑体字上压印着5公分见方的篆体印章。因年代已久无法辨认其公章内容。翻开第一面,是一表格形式的持证者详细的家庭情况。有在伍者姓名、年龄、籍贯、家庭住址、现在何部队、入伍时间、现任何种工作、子女家属情况等。第二页同样是用表格的形式记录着当时的家庭经济生活现状:熟田27亩,草房5间,人口6个,以及证明人乡长马福香的鲜红印章。表格下段一直至第5页均为表格形式的享受优待登记。同时,第5页至6页印有持证者可享受的各项优待和享受其优待的家属条件、对象等内容。封底上印有自右向左竖写的“一家从戎把敌杀,无上光荣是你家,政府民众帮助你,同争胜利安天下”四句抗日宣传口号。四边用黄色线条打框,中间印有一五角星,下方自左向右印有一排中华民国年月日字样。
据赵连堂老人回忆说:“优待证”是发给他母亲的。当时他已13岁,时间大概在1943年秋,与其同时在乡里领取优待证的还有与父亲一同参加新四军队伍的耿福富(曾在上海崇明岛农场担任过场长、书记,解放后有过联系)、郑东里(后担任过高邮县县长)沈有春、沈一香等人。
60多年来,赵连堂一家前后搬家十多次,但一直将“优待证”珍藏在家中。虽然持有此证的家属当时只享受了组织上帮助其耕种收割等,但却见证了一段难忘的历史,也体现了党对抗日家属的关心和对民众的激励。
留有抗日烽火痕迹的优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