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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上调为哪般

2005-10-13 00:00:00    作者:韩粉琴 张新时    来源:今日高邮

城区民用基本水价从1.80元/吨调为2.20元/吨;工业用水从2.00元/吨调为2.6元/吨;一般经营用水从2.50元/吨调为3.00 元/吨;宾馆饭店用水从2.60元/吨调为3.10元/吨,特种用水从2.80元/吨调为3.30元/吨。
农村自来水厂取用地表水源的调价幅度分别是:民用水由1.65元/吨调至1.90元/吨,工业用水由1.75元/吨调至2.00元/吨,商业用水由1.90元/吨调至2.15元/吨;使用地下水源的自来水价格分别相应上升0.05 元/吨。

10月1日,我市执行新的自来水价格,城乡各类用水价格上调0.25元/吨至0.60元/吨。
水是生命之源,我们的生活一天也离不开水,水价调整涉及千家万户。那么水价为什么要调整?水价调整的政策法律依据何在?水价调整对困难群体的生活会不会产生影响?日前,记者就上述问题走访了有关部门、单位及居民。

水价上调大势所趋

市水务局副局长陈金龙:高邮是水网密布地区,按理没有水资源短缺之虞,但水浪费、水污染现象屡禁难止。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对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对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水价虽几经调整,但仍然不合理:一是城乡供水企业因固定成本上升,供水结构不合理等,水价与成本倒挂。二是水利工程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明显偏低,又导致水资源浪费、污染严重。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宝学林:我们对扬州及我市周边的江都、宝应等地区水价进行过调查,目前扬州城区居民用水为2.50元/吨,工业用水2.7元/吨;商业用水3.30 元/吨,其中宾馆用水3.4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3.60元/吨;江都居民用水为2.30元/吨,工业用水2.70元/吨,商业用水3.2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3.30元/吨。宝应正在调价过程中。
水价适度调整,从南到北,各地都在搞,我市水价调整也在情理之中。
物价局副局长程都:此次水价调整,我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履行调价程序,几经上下。分别召开32个乡镇自来水厂负责人参加的成本调查座谈会,分五个片召开用户座谈会,城区发专函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8月19日召开了城乡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最终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批准,确定此次调价方案。
御马社区主任张艳燕:水价调整前,物价部门也发函到居委会征求意见,当时我就向社区的几位居民调查此事,后来又参加价格听证会,对水价上调又多了几分理解。作为居民谁都希望物价越便宜越好,但从保护水资源、从社会发展大局考虑,水价上涨是大势所趋。而且水价结构还很复杂,并不是我们居民想象中的涨价好处全给水厂经营者拿走了,政策性规费调整也占了很大比例。
虽然“涨价”这个字比较刺眼,但调价幅度还在我们居民承受能力之内,民用水涨了0.4元/吨,就一个家庭来说,每户每月用10吨仅多支出水费4元,还是可以承受的。我觉得只要将调价具体事项向居民多做一些宣传沟通,大家还是可以理解的。

水价上调依据何在

此次城区调价包含两大组成部分,一部分是自来水厂基本水价从0.91元/吨上升为1.01元/吨;另一部分是各种政策性规费从0.89元/吨调整为1.19至1.24元/吨,其中污水处理费从0.80元/吨调整为1.00元/吨,水资源费平均增加到0.13元/吨。此外,水利工程费0.04元/吨、省水处理费0.02元/吨、城市附加费0.05元/吨均保持原有水平。
在不断上涨的自来水价格面前,供水企业依旧继续亏损,是何道理?经物价部门核查,2004年,我市港邮供水公司的单位制水成本为950.92元/千吨,即0.95元/吨,而水厂居民用水销价为0.91元/吨。成本与价格倒挂的原因有:一是自来水售水量大幅下降,1997年我市年售水量为1300万吨,而去年全市售水量仅838吨,主要是因为一些企业从高能耗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变,另外造纸厂、染化厂、水泥厂等城区工业用水大户关停并转,如造纸厂原来年用水量约300万吨,造成工业用水大幅下降;二是一批沐浴中心、洗车点、饭店等自打浅水井,使得三产日趋繁荣,商业用水不升反降;二是电价、原辅材料上涨,固定成本上升;三是城市建设、三路改造力度加大,使得新管网铺设投资、老管网维护改造成本不断增加。今年以来,该公司按照政府规划要求,投入100多万元,新铺了海潮东路、屏淮路及开发区的一些路段的供水管,改造了西后街、南海、开发区等处老管网。而这些路段大多是居民用水,投资回报率较低。
市物价部门特别强调指出,近年来,自来水厂经营困难在全省供水企业中普遍存在,而并非我市自来水厂企业改制后出现的个别现象。这其中有供水企业粗放经营、管网投资大见效慢的因素,也有水价偏低的因素。
        此次水价调整,污水处理费提了0.2元/吨,占整个调价幅度的一半,也占到户水价的约45%,比重不小。对此,市水务部门的解释是,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及国家南水北调工程质量要求,沿线各地必须建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其中苏中地区污水处理费标准为1. 1元至1. 2元/吨,调价必须在2005年底到位。鉴于目前我市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污水处理费分步实施,先收1元/吨;待投入运营,再提至规定标准。对于沐浴等特种行业自行打井取水的现象,水务部门表示将采取两种办法,或加收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或对其封井,以合理保护水资源。
至于水利工程费和水资源费,均属国务院强制性规费,像我市水厂使用大运河水源,均为江都大站提水,其动力费用和运转费用远远高于目前所收的水利工程费和水资源费,水资源费居民调了0.05元/吨,离国家规定标准还差0.05元/吨。城市附加费主要是为了解决园林绿化、环卫、消防用水的费用,按照目前0.05元/吨的征收标准,自来水公司是倒贴的。水处理费则统一收缴省建设厅。

困难群体享受“水贴”

此次水价调整过程中,不少部门和个人都提出要考虑照顾低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的利益。根据他们的建议,我市对困难群体用水制订优惠政策:城区群众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和总工会、社保部门发放的特困证,每户每年补贴水费60元;乡镇困难群体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由乡镇政府研究决定并负责落实到位。
        闻听这一人性化的举措,御马社区主任张艳燕比较高兴,她说,“三无”人员一般用水较少,每个月再补贴他们5元水费,则基本不会增加他们的吃水负担。但也有的“低保家庭”人口较多,有的“双下岗”家庭负担较重,她希望有关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酌情予以考虑。
        据悉,目前我市民政等部门正在核查享受“水贴”者名单,市物价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此进行监督,力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市港邮供水公司的负责人还告诉记者,针对居民用水两月抄一次表、工商业用水每月抄表的实际,供水公司决定让利居民一个月的差价,9、10月份城区居民用水按旧标准收取,新水价从11月开始执行;工商业用水则于近期抄表到位,本月执行新水价。
        水价调整,大势所趋,用水单位和个人纷纷表示理解,但他们也迫切希望有关部门能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水质、改进服务,让居民们获得物有所值的商品。同时限制地下水开采、减少水污染、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等难题仍摆在有关单位和部门面前,水费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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