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2 00:00:00 作者:朱宏 姜峰 陈友林 来源:今日高邮
众所周知,传销是当前我国经济领域中的一股“毒瘤”,它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严重威胁了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传销的危害性大,而且其传销方式、组织形式、传销手段等比较隐蔽,已由地上转入地下,并不断地发生新的变化。从我市工商部门提供的统计分析资料来看,主要呈现以下“六个趋势”,应该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和警惕。
趋势之一:传销方式上已从传销商品向拉人头的团伙诈骗方向转变。
以往的传销活动主要是以商品为依托,而现在基本没有商品,完全依靠下线人员缴纳的高额“入门费”维系运作。如:高邮工商局最近根据群众举报,在高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配合下,一举查处取缔了位于高邮市高沙园住宅区内的一传销窝点,驱散传销人员26人。经查,该传销窝点系以四川省珙县珙泉镇无业人员张某某为头目,纠集四川、陕西、湖南、广东等地社会闲散人员,名义上宣讲、直销“风韵”系列美容用品,实际干着拉人头传销的勾当。
趋势之二:传销组织越来越严密、细致,活动方式也从公开转入地下,更加隐蔽。
传销组织实行集中居住、团队管理,呈现出“准军事化”的特征。为首的骨干头目,往往行踪不定,他们往往是异地他乡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层级单线联系,远程遥控指挥,跨区培训收费,通过银行承兑,实现资金境外流转,给我们执法部门查办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趋势之三:发展速度更加迅猛,参加人员的构成也越来越复杂。
以前大多是农民、下岗职工、离退休或无业人员,而现在逐步向低龄化转变,大多是16-25岁之间的青少年。近年来,从工商部门查处的数起有关青少年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案例来看,95%以上均是从外地来邮参与传销活动的青少年,年龄一般在20岁左右。他们往往在受到传销的宣传和鼓动后,在利益的驱动下,自觉或不自觉地加入到传销的行列中。
趋势之四:传销手段更加恶劣,欺骗性、暴力性倾向加剧。
传销分子为了达到敛财目的,往往以招工、介绍工作、“连锁经营”、加盟、合伙做生意为诱饵,许诺高额回报,迅速致富,许多外地人员从云南、广西、四川等地被骗到人地生疏的高邮,并通过上课、培训、开会、谈话等名义,对这些外来人员进行集中封闭隔离强制“洗脑”,传授种种骗人牟财的手法,灌输“一夜暴富”的传销理论,最后使人沉溺于“发财梦”而不能自拔。如果极少数人“顽固不化”,就采用恐吓、威逼、控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迫其就范,组织者就是通过精神和暴力双重控制,从而使新加入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不惜将亲戚、朋友、同学、老乡甚至家里的亲生父母、同胞兄妹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血球”式的恶性循环。他们出卖的是自己亲朋好友的诚信资源,丧失了基本的伦理道德,他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极大地破坏了社会诚信机制,严重冲击着社会伦理道德,极大地危害着和谐社会的构建。如:最近高邮工商局不断接到扬州工商局及高邮市政府转来的群众举报,反映高邮市、乃至扬州市有不少人到广东高州参加所谓的“连锁销售”。经调查,设于广东省高州市高州大酒店四楼的所谓“连锁销售”场所,是一名为“海南华娜贸易公司”组织的传销活动场所,宣传并要求参加者投资3800元~38000元不等的人民币,从事“天星”牌服装、“天星”牌化妆品系列销售活动,同时要求每个参加者再介绍1~3人参加,就可在1~2年内获得100万元~500万元的巨额利润。对此,高邮工商局首先发函至广东省高州工商局,告知情况并请予协查;其次通过高邮电视台“今日提示”栏目,提醒和告诫广大市民,不要听信他人的诱惑,盲目前往广东高州参加传销活动,以免上当受骗;三是对已查实的当事人进行告诫教育,要求他们出具保证书,不再参加该传销组织,并责令他们向仍滞留在高州市的参与者发出通知,要求他们立即脱离该传销组织。
趋势之五:网络电话传销成新热点。
传销者往往通过宣传商务网络电话的加入方法、用途、好处、获取报酬(返利)的条件标准等,介绍别人加入网络电话,并替别人代为注册,代收代交注册费(买单钱),从中获取非法利润。近日,高邮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利用网络电话进行传销的案件。2006年7月30日,该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执法人员对群众举报的一所民宅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王某、陈某及多名妇女聚在一起,有印有“慧缘商务(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王某、陈某的名片2盒,慧缘公司系统教育资料《成功宝典》书10多本,笔记本电脑1台,打开电脑,内有慧缘商务讲座资料:《了解VOIP,走进慧缘》、《慧缘成功的八大关键》、《“含权消费”与“直销”的区别》、《慧缘商务人价值远景》、《慧缘商务基础介绍》、《慧缘商务合法性长久性的相关解答》、王某《成功心得》等。现场参加人员说,王某等人每周周三、周日来高邮讲座。据当事人王某交待,她于6月中旬来高邮,宣传讲解慧缘商务网络电话的加入方法、用途、好处、获取报酬(返利)的条件标准等,介绍别人加入慧缘商务网络电话,并替别人代为注册,代收代交注册费(买单钱),买1单458元开户,打长途电话每分钟0.1元,同时可介绍别人加入,每购买3单积3分(每单积1分)可以拿返利100元,扣除税金5元,实际返利95元,积6分返利200元,以此类推,发展36单可以拿1200元(36单封顶),她自己已经积21分,拿返利700元,返利款由慧缘商务公司直接打到每个人的银行卡上,至案发时高邮已有20多人在她处登记入户买单。到目前为止,王某仍未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认为自己做的是一件“利国、利民、利已的大好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趋势之六:周边城市非法传销组织向我市转移现象尤为突出。
我市非法传销组织基本上是由山东济南、临沂,我省连云港、徐州等地转移而来,其成员也几乎全部是外地人,尤其以云南、广西、四川地区为主。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外地打击力度加大,非法传销组织生存困难,因此“打一枪换一地方”;其次将传销参加者带往异地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也更加方便对其团伙成员的控制。而我市则有一部分人员远赴广东等地参加传销,这种人员内外互动,跨省、跨大市社会流动,给工商部门有效地查处非法传销活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国家、省、市公安、工商部门也层层制订了协同作战方案。作为打击传销的主要职能部门,高邮工商局将按照“标本兼治、防控结合、重在预防、着力治本”的总体要求,强化同公安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的配合,建立立体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群防群治共同打击传销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记酬”等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以及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互联网服务等条件的违法行为,使传销行为在高邮无生根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