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2 00:00:00 作者:葛文榜 张晓晖 来源:今日高邮
三垛镇村民左老汉在虾塘取土过程中,挖出一件青铜器编钟,没有及时上缴国家,而是私自以18000 元的价格卖给宝应文物贩子纽某;而纽某准备将文物再以高价卖出,非法牟取暴利。市文化局和警方密切配合 ,追踪侦查,及时追缴回西周时期的国家二级保护文物,一举破获这一重大倒卖文物案。
1月24日上午9时,市文化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黄平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近期三垛镇村民左老汉在虾塘取土时, 挖出一件青铜器编钟。黄平十分重视并立即指派文物科调查此事。
为避免打草惊蛇,9时30分,文物科张一科长带着2名同志假扮成文物贩子来到三垛镇左老汉家里,向左老汉打听是否在虾塘取土过程中挖到一件编钟,左老汉当即就承认确有此事,并对编钟的形状加以描述,还介绍了挖掘过程。当张一进一步追问文物现在何处时,左老汉说,几天前一个年轻人上门打听后,花800元买走了这只编钟。只知道此人大 约30岁左右,个子瘦小,外地口音,但不知道更为详细的情况了。
虽然张一他们对左老汉的话半信半疑,但为了进一步追查编钟,不走漏消息,张一他们表示,自己是文物 爱好者,特别想见见宝贝,无其他意思,并请左老汉对外不要张扬。下一步该怎样找到编钟呢?正当张一他们一筹莫展时,有人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说,几天前,一位宝应姓纽的文物贩子曾来高邮,到老百姓家中收购文物,凭着直觉他们想会不会是被这个姓纽的人购买了?
“不能放过任何细节和机会,抓紧时间,请公安部门配合共同追查此文物的下落。”听了张一 一行的汇报 后,黄平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系,得到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的大力支持。
当天下午4时,市公安局、文化局一行四人赶到宝应,在取得当地警方的配合后,他们马不停蹄赶到纽某 的小商店,找到了文物贩子钮某。“请你把前两天在高邮收到青铜钟给我们看看。”为了掌握主动,张一用非常确定青铜钟在钮某店里的口气说明来意,但狡猾的钮某始终说他没有去过高邮。
此时,治安大队便衣警察向钮某出示了警官证,同时向钮某交代有关政策法规,明确指出编钟就在钮某手上。作贼心虚的钮某终于承认几天前确实到过高邮,从一村民手中买了一个青铜编钟,但是他拒绝交出。经过近3个小时的教育,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纽某终于答应交出编钟。
晚上8时,公安民警从纽某家楼上搜到了编钟,此时公安局、文物局一行四人心才落下。经扬州市文物局专家鉴定,此编钟为国家二级文物。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6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国家三级以上文物),构成倒卖文物罪。
青铜编钟在江淮地区少有出土,其考古研究价值和社会意义重大,为坚决打击出土文物隐匿不报和非法买卖 行为,左某和钮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在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