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7 00:00:00 作者:袁慧 来源:今日高邮
2007年4月4日, 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国务院将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即从今年开始,将进行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全国性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涉及到以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百姓称之为:全民医保。这一政策一经提出便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有人认为,这不仅是我国卫生保健事业上的一项重大工程和巨大成绩,对于建立和谐社会、保障经济良性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也有人认为,我国城乡之间、城市居民之间收入差距大的现实国情,使全民医保实施起来尚有一定难度,由此发出谁能承受之重的疑问。目前,全民医保试点正在全国陆续推行,我市情况如何呢?
城镇居民医疗: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制度陆续出台
自2001年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今年,为做好两个政策在时间关联上的接续,给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更完备的社会保障,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经研究决定,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全民医保口号提出后,对于处于医保“真空地带”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无业人员、职工家属、农民工、在校学生等无疑是个福音,但真正接受并愿意交纳的居民又占多少呢?
百元的养老保险金是一定要交的,如果再去交纳医疗保险,那一个月光保险的开销就要500多元,剩下来的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和孩子的学费就捉襟见肘了。而且,现在虽然对买断工龄的职工投保政策放宽,但2004年之前买断的还要补交2004至2006年的3000多元保险费用,这对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不是一笔小数目。据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有秦先生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还有很多人是等病情出现了或是到了一定年纪了来进行选择性参保。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实际参保人数仅为50811名,且单位帮助交纳的居多,其中退休人员占19759名,灵活就业人员仅2847人。
市医保中心负责人认为: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是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建设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试点工作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必须统筹规划、规范引导、稳步推进。目前,我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尚处于调查研究阶段,只有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坚持自愿原则,尊重个人意愿,同时要加大医保制度宣传力度,加强保险基金监管,才能真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努力解决好广大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在外农民工也可享受救助
新型合作医疗是我市的一个成功 探索。1987年,一种以通过互助共济,分散大病造成的风险,帮助解决农民因病致贫为目的“以乡统筹、大病合作”的制度在我市原武宁乡和司徒乡开始试行。经过不断调整和探索,合作医疗模式不仅在高邮得到迅速推行、逐步完善,由我市卫生部门积极筹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模式(简称“新农合”)还在2003年被上级部门定为全省试点。
如今,新型合作医疗在农民生活中的分量越来越重,我市每年参合人群越来越多,受益面也越来越广。倍受社会关注的患白血病的女大学生凌芳就是新型合作医疗的受益者之一。2006年之前,受上学户口外迁的限制,凌芳不能享受大病统筹的补助条件。当其户口在一经迁回并按规定交纳大病统筹资金后,2006年立即获得了4万元的大病统筹救助资金。
家住马棚的黄桂英一家四口,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家里为了给她治疗风湿性心脏病,不仅花去了仅有的3万元积蓄,还向亲戚朋友借了11万多元的外债。由于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的大病统筹,她获得了4万元的补助,缓解了还款压力。
卸甲黄渡村的张士权由于肾功能衰竭,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因13万多元的医药费越发贫困,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了解情况后,为其送去了4万元的大病统筹救助金。
据市卫生局医保科有关数据表明,截至今年3月,我市200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助兑付工作已全面完成,共有27663户农民家庭享受基金补助,累计使用合作医疗资金2512.76万元,其中享受到4万元封顶补助的就有6人。目前,我市2007年共有556570名农民个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到农业负担人口的95%以上。同时,834.8551万元的农民个人资金也已经全面筹集到位。
但是,新型合作医疗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尤其是部分乡镇的资金很难筹集,参合人员的认知程度有待提高。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从去年开始我市将补助起步线由700元降至400元;补助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至4万元;各个层段的补助比例也作了提高,农民只需每人交纳15元即可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不愿意与他人共同承担风险的居民还有很多。在农村,老年人有病跑去烧香拜佛,或是能拖就拖;中青年则认为自己身强力壮,钱交了以后自己用不上等于白交;打工者认为自己在外,同样不愿意参合;对于学生,家长则因为孩子年龄小没有参合意识,自愿交纳的很少,这些观念使得部分大病统筹资金很难到位。
大病救助:
扩大救助覆盖率任重道远
多年来,“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由于经济原因,不少乡镇的农民往往仍持“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的态度,在大病面前,部分患者在告贷无门之际,可能会选择求助于大众传媒,以获得社会爱心捐助。但通过这种途径获救者毕竟是少数,而且这种捐助的随机性较强,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因此,选择放弃治疗的农民要远远多于求助者。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健康保障水平,市委、市政府在全力推行大病统筹同时,还根据我市实际,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相结合,于2005年出台了有关《高邮市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意见》,并在市民政局设立农村医疗救助办公室,以进一步扩大农村参合人员覆盖率。文件中明确规定,凡参加当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自负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4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1000元,自负医疗费用在4万元以上(含4万元)5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2000元,自负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含5万元)一次性救助3000元。其中,农村五保户和享受40%救济费的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休的老职工,在享受医疗补助的基础上,还给予每人救助100元。截至去年6月2日,我市已发放救助金40.8万元。
无论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还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大病救助制度,资金问题仍是核心问题。全民医保要全面付诸行动,资金如何解决?显而易见,仅仅靠政府承担太过理想化,只有建立完善的资金投入与管理机制,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关注全民医保,筹集更多的医疗救助资金,才能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全民受益标准。